恐吓威胁宣传方 电影《君子道》导演受审
发布时间:2017-09-20 08:30:03
受害人家门口被装监控
昨日上午10时许,姜某、于某、李某和伍某三男一女四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,其中姜某自称是由黎明、高圆圆主演的电影《君子道》的编剧和导演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5年9月,姜某所在的大连锋尚儒传媒文化有限公司,委托被害人林先生所在的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(简称林先生公司)为所拍摄的电影《君子道》进行微信公众平台广告宣传,约定广告费200万元。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履约后,姜某公司认为宣传效果存在问题,未按约定支付200万元。
2015年11月,姜某提出以2亿元票房估价将影片《君子道》委托林先生公司“保底发行”,即由林先生公司出资8000万元给姜某公司买断该片,林先生公司副总孙某及林先生实际看片后未同意保底发行,并要求对方支付广告费200万元。



